法务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熟悉银行业务和操作规程,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符合监管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无信贷风险记录、无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行为,个人征信状况良好,被其他单位辞退者不予录用;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与我行现有员工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法律诉讼工作经验;
(三)熟悉并掌握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等商业银行业务相关法律及与银行经营发展有关的其他法规知识,掌握并能熟练运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及相关知识。
(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证)、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